【大地保险专题】大地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指引


尊敬的客户:

安全生产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是国家经济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务,更是企业运营管理的稳固基石。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唯一的直保财险公司,作为一家肩负使命的国有金融企业,我公司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总分各级机构广泛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和创新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宣传普法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为切实履行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会风险治理与民生保障中的职责,我公司依托专业的风险评估与高效的理赔服务体系,特为贵单位定制安全生产理赔专属指引。我们将以 “快速响应、精准赔付、全程协助” 为原则,在贵单位遭遇安全生产相关意外事故时,第一时间提供理赔支持,助力快速化解风险、恢复生产,用扎实的服务为贵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线添砖加瓦,共同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实屏障 。


本指引为方便您了解理赔流程而制作,最终保险责任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及条款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9559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部










理赔服务









1:提供 24 小时报案电话 95590


2: 协助进行保险索赔。事故清楚、资料齐全,我公司将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3:如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预付赔款,协助政府、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在伤员救治中,我公司会尽力在医疗资源上提供援助。










理赔流程



















所需索赔资料









01

基本材料: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工作人员或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资料、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联合事故调查报告(重、特大事故)、入井登记簿(井下事故)、伤亡人员名单、搜寻费用支付凭证。


02

身故案件需提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03

伤残案件需提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证明。


04

证明材料

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等)或和解协议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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