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于 24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告知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90。
2、待受伤学生治疗完毕后,收集以下资料办理索赔:
索赔单证
01
一般案件:
1.索赔申请、银行转帐授权书(保险公司提供标准格式);并加盖学校公章。
a.赔款划付给学校的,需要填写学校帐户,如索赔金额超 1 万元的,需提供学校的“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足 1 万的不用提供。
b.赔款划付给家长的,需要填写家长账户,并且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保险单复印件。
3.①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发票、用药清单。
②住院治疗的提供:病历、发票、用药清单、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等;
4.学籍证明或学校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受伤的学生为贵校学生,并加盖学校公章。
5.其它保险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02
残疾案件(除一般案件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a. 伤残鉴定报告、鉴定费发票;
b. 购买残疾所需辅助器具的正式票据;
c. 一次性赔偿协议及赔款签收凭证;
03
身故案件(除一般案件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a. 死亡证明;
b. 户籍注销证明;
c. 事故证明(需要的话);
d. 学校与受伤学生或其家长的赔偿协议及赔款签收凭证或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书(需要的话)。
保险公司将依法妥善保管您提交的各类个人信息,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本指引为方便您了解理赔提供资料流程而制作,最终保险责任以《校方责任保险合同》及条款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9559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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