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不少劳动者遭遇工伤后,为快速获赔、规避繁琐维权流程,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私了协议”,却易忽视背后法律风险,履行后常引发纠纷
案件简介
2022年10月,某劳动者入职某建筑公司,负责工程项目水电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用工。该公司虽为涉案项目投保团体工伤险,但未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也未为该劳动者单独参保,等同于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存在用工合规漏洞。
同月,该劳动者在施工现场水电作业时,不慎被水钻机搅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送医并全额承担医疗费。2023年1月,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公司一次性赔偿2.7万余元,劳动者不得再就本次工伤主张任何权利。当日公司足额付款,劳动者出具领条确认。
争议焦点
2023年2月,经该劳动者申请,相关部门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其受伤属工伤。
同年11月,经鉴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劳动者发现私了协议赔偿过低,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3万余元,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核查确认,双方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工作并领取报酬,已形成合法事实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该公司未提供参保名单,无法证明劳动者纳入参保范围,应视为未依法参保,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足额支付工伤赔偿。
关于《协议书》效力,法院认为,协议签订于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前,劳动者对自身伤势、伤残等级及法定赔偿标准认知不足,双方信息不对称。2.7万余元赔偿款远低于法定应得的15.7万余元,权利义务失衡、违反公平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应认定协议无效。
综合案情和法律依据,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协议书》无效,公司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3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公司需足额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解读
工伤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未依法参保的,职工工伤后需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私了协议事关劳动者人身权益,若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协议无效或撤销。
法官强调,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前签订的私了协议,易出现赔偿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即便已履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需依法补足赔偿差额。
法官提醒,工伤事故后,劳资双方应在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完成后,明确法定赔偿标准,再平等协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后续纠纷,实现良性沟通。
核心法条链接
1. 《工伤保险条例》: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法定待遇项目和标准足额支付费用。
2. 相关地方仲裁标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前签订的私了协议,赔偿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且已履行,劳动者主张无效的,仲裁机构、法院可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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