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险专题】企业财产险投保单填写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情况

1. 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

(1)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2)投保人/被保险人是“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2.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根据被保险人性质选择对应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1)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的身份证件号码,含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2)组织机构代码: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的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布,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3)实行了“多证合一”的地区,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联系电话: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联系电话号码,严禁用代理人的电话代替。

4. 地址: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5. 行业类型: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6. 行业名称/代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行业分类代码填写。

7. 经营范围: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填写。

二、保险标的情况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砖混结构 □砖砌/石头 □木材 □其他:依据实际建筑结构据实勾选。

2.保险标的坐落地址:按照标的实际所处地址填写。

3.续保情况:□新保;□续保,第 次续保。据实勾选、填写。

4.过去三年平均赔付率%:首次投保无需填写,转保需了解历年实际情况据实填写,续保则按我司实际发生的赔付情况填写。

5.保险标的:应根据投保人的账目具体情况而定。可填写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代保管财产、存货、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仓储物等,也可填写具体投保标的名称。

6.保险价值确定方式

保险价值在财产保险中占有核心地位,是确定赔付比例和赔偿限额的标准。

对保险价值的界定不清在实务中极易引起保险索赔纠纷,对保险业的形象和声誉都将产生不良影响。我司对于不同保险项目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有相关要求。

7.保险金额:各投保标的项目的保险金额总和应与总保险金额一致,任何小写金额前必须有币别符号。

8.保险费率及保险费:厘定保险费率应严格遵守当地行业自律规定和总公司报备有关费率规章的要求。

9.特约保险标的: 凡属条款中所列明的特约保险标的,投保时均须填在此栏,否则视作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0.附加险:附加险是企财险责任的扩展, 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保险人同意可附加若干责任,如附加盗窃险、附加地震责任等,附加了地震扩展责任、恐怖主义责任的业务,需单独录入保额、保费。

11.免赔条件:按照条款规定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免赔额或免赔率。

12.保额、保费合计:填写各险种的实际应交保费,同时,大小写准确填写。

13.保险期限: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投保短期保险,由双方确定合同的起止时间,期满另办手续。约定起保日应在投保人填交投保单的次日或若干日之后。

14.交费约定:未执行见费出单的,需确定缴费期限;执行了见费出单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15.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约定一种方式。如果选择“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时,必须要在投保单和保险单上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16.特别约定:对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 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可通过协商特别约定予以明确,如注明不保财产等在投保单上注明,并将这一特别约定内容,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说明。

17.投保人签字/章:投保人对投保单各项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保单投保人签字/章处签字/章,并填写上填单日期。投保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投保手续时,投保人应出具“办理投保委托书”,在“投保人签章”处填写“代办人的姓名+代办”,其代办人的姓名要与《授权委托书》上载明的被授权人姓名一致。原则上不接受这类投保方式。

18.复核人、经办人确认投保单无误后签字确认。